本团体名称: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心协”。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团委和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指导和管理下,由学生自主管理的非营业性学生群众性团体。
协会宗旨: 传播心理知识,提高心理素质,消除心理隐患,挖掘心理潜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发扬严谨求实的优良作风,团结广大心理爱好者共同学习心理学,研究心理学,宣传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和同学们参加心理学理论实践及研究,广泛开展心灵关爱活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服务,为我校建设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协会设立会长部,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会长、副会长为协会负责人。会长协助指导老师完成各项工作,作为协会代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副会长协助指导老师、会长完成各项工作,协调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协会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协会下设部门及职能如下:
秘书部: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建立社团章程、口号、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负责协会会议通知、各类活动会议记录;负责会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协调会员及各部门的关系等。
新媒体部:负责协会网络媒体的建设和宣传以及《和谐家园》的编辑、发行等。
宣传部:负责协会各项宣传活动及协会日常活动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等工作。
外联部:组织开展与学校各社团的联谊活动,为协会品牌活动争取资金赞助和支持。
培训部:负责新生团体辅导、心理沙龙等活动,协助指导老师负责“5·25”、“10·10”等活动以及组织实施会员心理知识的培训及理事团队建设培训计划。
阅读部:协助指导老师负责心理阅览室的日常管理事务及心理阅览室的宣传和活动开展。
协会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的选举任期:
会长,副会长:由上一届会长和副会长各提名1-3名候选人,经指导老师、上一届会长和副会长讨论,并且经2/3以上的本社团成员通过才能生效;如只有1名候选人,对其进行投信任票,当票数少于半数时,则要重新提名。会长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副会长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部长:部长由副会长提名,交理事会讨论,以2/3以上的本社团成员通过才能生效。任期一年,不得在原部门连任。
干部,干事要求退会,需要向理事会提出来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协会的干部,干事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以协会利益为先,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建设协会形象,抵制有损协会利益,协会形象的言行,有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成员,视其情节严重予以处罚,言行恶劣者,由理事长向理事会提交罢免提案。
第三章 财务制度
经费来源:
1.会费:协会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2.校团委下拨的专项资助;
3.在校团委批准的前提下自主寻求的社会赞助。
4.协会资产包括经费及其他固定资产,合法完全所有。协会资产专用于协会组织机构的业务开展,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私分和挪用。
协会经费必须定期接受理事会的监督,接受有关机构的监督,并将情况定期以适当方式向学校公布。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发票(面额较小可用收据),经会长签字到财务部报销。会长的发票要财务部长签字后才可报销,对于因某些原因未能开发票者,则由会长出证明,经财务部长签字后才可生效。对于出向不明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是对于协会各项工作所有文件的管理,为协会及部门的档案规范统一的管理,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便于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依据和经验教训。
1、每届协会成员名单确认后,各部门负责人需提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交由秘书部存档管理,如有变动需上报会长部调整。
2、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后,负责人需提交活动材料(包括策划、新闻稿、照片或视频以及总结等)到秘书部存档管理。
3、开展会议都要有详细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主要内容),并及时整理保存。
4、所有文件及资料,若无特殊情况,协会要求存档电子版及书面版两种形式,并按照时间先后及活动性质进行分类,交由秘书处存档。
第五章 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的会员按性质分为协会会员和个人会员 。
协会会员:以寝室、班、系等团体形式加入协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
个人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心理协会的会员。
申请入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我校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积极拥护《桂林师专大学生心理协会制度》并遵守有关条款 ;
3.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
4.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思想端正,有热情、责任心、创新意识以及团队精神,能信守本社团相关保密原则,服从相关部门安排。
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协会组织各类活动的权利;
3.获取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利;例如接受心理学知识培训、学习的权利。
4.参加年度优秀会员的评选;
5.有建议活动内容,安排的权利,有向各部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
6.有随时退会的自由,退会时要先提出申请,批准后才可正式退会。
7.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学生干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则,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在校内外的形象及声誉,对破坏及损害本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3.如期参加会员大会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密切协作。
5.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6.会员有保守协会秘密和他人隐私的义务。
7.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如有违法乱纪或损害协会形象的言行,一经发现由理事会讨论是否予以除名,并将被除名者上报有关部门。
会员管理制度:
1.协会会员需遵守校规及协会章程,如有违法或受到学校严重处分者,协会将有权提出开除其会籍。
2.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不得迟到早退,迟到3次视为缺勤一次,如有特殊原因需向秘书部请假,因协会性质,对于会员接受口头请假,秘书部需详细记录。
3.会员参加活动次数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将会作为评优条件。
4.在报名参加活动后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找人代替。
5.如会员想要退会,需上交一份退会申请书,申请书需写明退会原因然后经由协会理事同意方可退会,入会时间未达一个学期(不含一个学期)的会员若申请退会将退会费,入会时间达一个学期(含一个学期)的会员若申请退会将不退会费。
第六章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本协会学生干部(理事)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查、考核。
本协会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服务和奉献精神。
本协会学生干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转学、违反工作责任书内容、受学校处分等)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本协会学生干部(理事)管理制度如下:
1.协会理事需遵守校规及协会章程,如果有违法现象或者收到学校严重处分,协会有权提出开除其会籍。
2.理事成员在例会及参加活动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3次视为缺勤一次;无故缺席例会5次以上(含5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并视为自动退会;如有特殊原因需向秘书部请假,并且要写纸质请假条,一定要注明时间、地点及会议类型。
3.凡办事拖沓,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而影响协会整体工作进展者,会长部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责任,再由其部门负责人追究其个人责任。
4.理事值班时须填好值班记录,将阅览室的书籍整理好,在值班后打扫值班室,及时清理垃圾;理事值班不能迟到、早退(特殊原因除外),如有请假或交替值班的,由值班组长详细登记在册。
5.值班期间,如有来访者,须做好来访登记并热情接待,若需要咨询,须做好咨询相关工作。
6.如有理事想要退会,需要上交一份退会申请书,需详细说明退会原因,然后将自己手上工作完整交接给本部门其他理事,得到指导老师同意方可退会。理事退会不退会费。
第七章 “优秀会员”和“优秀理事”评选制度
本考核制度是为规范协会内部管理,着重于评选“优秀会员”和“优秀理事”,此考核工作由指导老师及协会理事负责,采取评分为标准,以70分为基础分。该评选只针对申请评选的成员,不申请的同学将不做“优秀会员”或“优秀理事”的评选。评选将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由秘书部统计各成员得分情况,再由指导老师和协会理事进行考核。优秀会员及优秀理事将颁发荣誉证书。
申请评优成员须于上学期期末的学科成绩未出现挂科现象,违者无评优资格。
一、“优秀会员”评选办法
1.优秀会员占协会人数的40%,并且申请的会员入会时间需在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
2.协会会员遵守校纪校规,行为举止得体,和同学互帮互助,则加2分。
3.协会会员员工作认真、热情、负责,则加5分。
4.协会会员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并在其获奖,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参与则加1分。
6.协会活动开始时,报名的会员应全部到场,每次活动考勤由秘书部登记在册,记录每位会员参加活动的次数。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秘书部请假,否则将视为无故缺勤。活动迟到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7.协会会员在活动中需积极配合工作,申请报名又无替换者而影响整个活动进程者,一次扣3分。
8.如有会员在活动中因某些原因,同其他同学起语言冲突或肢体冲突者,不论对错,均扣10分。
二、“优秀理事”评选办法
1.优秀理事人数占协会理事总人数的50%,并且申请的理事入会时间需在两个学期以上(含两个学期)。
2.积极组织及参加协会活动,认真负责,遵守学校制度及协会章程,加2分。
3.若协会每次活动的策划够创新、新颖,则策划者每人加5分。
4.理事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参与者加1分。
5.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并说明原因。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需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且不能随意交头接耳、吃东西,违者将扣2分,经教育不改则累加;开会迟到10分钟以上,超过三次的将给予警告,迟到一次扣2分;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未写假条而又不补者,一次扣2分,请假条内容不清楚的,扣1分。
6.若会议组织者如若迟到十分钟以上,给以严重警告,并给组织者扣5分。
7.如理事因对活动不理解而影响进程,则扣3分;因某些原因同协会成员起肢体冲突或语言冲突者,一次扣10分。
第八章 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1.原则上协会干部是加入协会一学期以上来担任,特殊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可经理事会讨论可破格录取。
2.协会干部应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遵守协会章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会员,虚心学习,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会员担任干部,充分发挥其作用。
3.协会干部是协会骨干,是会员利益的代表,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重视教育,培训和选拔干部。
4.为确保协会有新鲜力量注入到干部队伍中,应注意发现加入时间短,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会员进入理事会。视实际情况,不适宜继续担任干部的,可以在完成任期改选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理事会讨论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追究责任。
5、每届领导班子任期一年,原任会长必须担任督导一年或一学期,对下届领导班子进行指导一年,特殊情况可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