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5号)的活动安排,现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年“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的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
二、征文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10日
三、征文活动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四、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被选上报送到自治区参加征文评选的作品如果最终获奖,按照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对所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七)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1.页面设置:A4纸;
2.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3.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0宋体;
4.字符间距:标准;
5.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活动方式
(一)请各系组织开展相应的主题征文活动,从众多参赛作品中推荐3篇优秀作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各系推荐的3篇优秀作品都将获得校级不同等级的名次。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审组对各系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遴选出最优秀的2篇作品代表我校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2017年全区“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比赛。
(三)评审组成员由各系副书记担任,学生作品将采用匿名方式报送评审组成员评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如果出现评分相同且直接影响名次时,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评审。具体评选办法在各系初评结束且学校资助月活动总体方案通过领导审批后再另行通知。
(四)每个学生作品需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本次活动将根据学生作品的成绩评选出若干优秀指导老师。
(五)系级内部的征文评选活动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往年的经验自主开展和评选。
六、征文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各系推荐的3篇优秀作品的电子档。
2.各系须填写《推荐征文目录》(见附件1),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3.各系推荐的3名学生须填写《学生征文推荐表》(见附件2),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4.各系2017年“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方案列入各系2017年资助月总体活动方案内容,此次报送不需提交。
(二)报送时间:材料最迟于2017年5月10日截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11日组织评审组评审。
(三)不尽事宜,资助群另行通知。
附件:1.推荐征文目录
2.学生征文推荐表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