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中“高校有义务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7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工作
各系要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按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1,各系需筛选出本系名单),督促、指导本系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修改、补充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等与本人密切相关的最新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必须完成此项任务(操作流程见附件2)。对于未完成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资助科将暂缓为毕业生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二、严格程序,认真组织毕业生核对毕业确认表信息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完成毕业确认的审核操作后,导出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毕业生需到资助科现场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字并捺印。如毕业生在外求职实习,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并捺印后的毕业确认表寄回。
三、做好毕业后还款宣传教育、诚信教育工作
1.各系需做好毕业后还款宣传教育和诚信教育工作。
2.进行毕业确认工作时,请各系提示学生将来变换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时及时登录学生系统进行修改;告知毕业生每年11月1日后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或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3.学校鼓励毕业生毕业之前联系当地县资助中心提前办理还款手续,若成功全额还款,则不需承担利息。
4.有意向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学生,同样要进行毕业确认,录取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以便在继续攻读更高学历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须在2017年5月20日之前完成,贷款毕业生现场确认手续集中安排在5月2日和5月3日两天进行。资助科将于5月2日早上9点半开始全天在甲山校区九号教学楼七楼办公室开通办理窗口为甲山校区贷款毕业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5月3日早上9点半全天在信义校区学生工作处开通办理窗口为信义校区贷款毕业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各系及时通知和提醒贷款毕业生修改、补充个人信息并提交确认申请和按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附件:
1.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2.2017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3.2017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