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居住或滞留湖北地区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2020年03月27日 16:16  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同程度对我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设立疫情期间专项资助项目,具体补助办法如下:

一、发放对象

123—323之间居住或滞留在湖北地区的学生(退学、休学学生不予发放)

二、发放方式

专项资助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农业银行卡上。

三、发放金额

此次资助为一次性现金资助,每生1000

四、发放流程

相关院系通知相关学生到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学生凭居住证明(电子版)向学校申请。核对后统一制总表(详见附件1)由系部领导审核后于331日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审核后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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