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帖评选工作通知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帖资金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现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补贴名额和资金,将名额分配下达给你们,请各系参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办法》在2011年11月22日前完成评选任务,并造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评选的对象
(一)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在各种自然雪灾中,家庭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学生;
(三)在2011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在获得其他资助后仍无法维持学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金额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帖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5个月,即每生300元。
三、生活困难补助金金额分配
系别临时补贴名额合计金额(万元)系别临时补贴名额合计金额(万元)政社系2156.45化工系1514.53中文系2828.46数计系33410.02教管系2156.45音乐系2547.62外语系2016.03物信系2036.09美术系1273.18总计198259.46
四、制表要求:
经费发放表要求统一使用电子表格制表,按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表格式填写。
五、上报时要求
要求各系在2010年11月22日前评选结束,并将各项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该当发至xszzgl@mail.glnc.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