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转晴,部分班级因各种原因组织外出活动,为保障学生安全,现将学生外出活动有关事项进行特别提醒:
一、各系、班级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4号)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外活动管理规定》有关精神,严格学生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
二、各系、班级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应当遵循“坚持就近,方便出行”的原则,活动尽量安排在市内举行。
三、学生外出活动要保证交通安全。需要租赁交通工具的,必须选择正规租车公司,并签订安全协议;需要通过旅行社组织的,必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订安全协议。
四、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必须保持联络畅通,组织者及相关人员要留下联系方式,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同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五、严禁学生个人擅自组织或为旅游团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组织或替外单位招聘学生外出,从事推销、礼仪等商业活动。
六、如有无视学校纪律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承担。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