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清明节和广西三月三和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6年广西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放假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 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共放假3天;
(二)广西三月三:4月18日(周六)、4月19日(周日)放假,4月17日(周五)、4月20日(周一)补休,共放假4天。
二、放假期间学生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教育、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利用QQ、微信、易班平台等渠道对学生重点进行“防溺水、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电击、防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传销、防邪教、防酗酒滋事、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院要与外出实(见)习的带队教师和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二)放假前,各学院需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教育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确保宿舍安全。对于假期留宿学生,禁止在宿舍内煮饭,严禁晚归旷寝,严禁留宿外人。
(三)提醒学生在离校期间文明出行,注意安全防范,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同时,告知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海等地方游泳,防止溺水及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各学院高度重视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要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五)各学院应登记好假期期间学生离校的去向,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动态。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要确保通讯畅通,要认真进行学生假期期间活动情况登记,全面准确地掌握每位学生活动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到必要时能与家长、学生取得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六)假期即将结束时,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做好返校上课准备。对于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应要求学生提前请假报备,如未报备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对于未经请假而失联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家校联系记录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6日(周一)晚上19:00前报送《2026年清明节收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至学工处刘晓明老师。
(七)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照片及总结请各学院自行保存以备检查。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26日